2023年6月5日我校收到来自信息公开网上咨询,咨询“实习必须在本市”的问题。
现答复如下: 接到转送单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此次信访涉及的事件,责成有关部门展开调查。情况如下: 咨询人为我校护理学院学生家长。我校护理学院的实习安排工作历年来都是严格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护理专业行业规定要求执行。 1、大三年级护理专业学生实习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必须要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且实习医院须是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 2、为了保证学生实习的质量和就业,我校护理学院与上海、浙江的30多所三级医院和20多所二级综合性医院建立了长期实习合作关系,达到学生实习与所学专业匹配度百分百的目标。 3、对于极个别学生因为个人和家庭原因,希望返回原籍实习,可在本学期开学后提交自联申请表,由当地医院盖章同意接收学生本人实习,并提交学院审批后可同意。 学校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与该咨询人联系,做了详尽解释和沟通,对方表示接受,并不再有异议。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