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23-01-02浏览次数:10

实验实训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实训基地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各实验室特点,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二、实训基地室内要保证消防,人行通道畅通。

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实验室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如需要架设电线,必须经领导同意。

四、仪器除经常检查外,发现可能引起大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的,必须立即修理。

五、要选用负荷相应的保险丝,防止电线、仪器设备着火,当发生着火时,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不得带电用水灭火。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注意关门窗,断开电源,锁好门。

七、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延迟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室内要保持整洁,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对散落的易燃或燃物应及时清除。

九、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防止丢失;个别设备需外借或外调者,要经领导批准,并办理好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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