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实践周实施方案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23-02-01浏览次数:10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通知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 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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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实践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学生结合专业特长,提升创新能力,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级、2022级学生综合实践周活动。

一、实践主题

学习宣传二十大,走向社会大课堂

二、实践时间

2023年1月3日-1月13日,可延伸至寒假

三、活动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病毒变异特征和疫情发展形势,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学生应在“新十条”指引下科学做好疫情防护,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1.同心同行,展现青年担当

每位同学能够对疫情变化有正确的认识,及时做好心理调适,从积极健康的视角提高心理韧性,学会自我关爱,更好的学习和生活。鼓励学生深入领会二十大精神,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事件、重大进展,开展国情社情民情调研,观察分析疫情防控成效及影响,结合所学专业,积极开展防疫科普知识传播,防疫政策宣讲,参与志愿服务,关注弱势群体,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展现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2.同频共振,感悟行业发展

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各行各业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各专业结合自身特色,以及学生自身特长,制定调研方案,聚焦行业新发展,了解前沿动态,将己身所学专业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相联系,通过企业参访、认知实践、实地调研等形式,在实践中探索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感悟新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形势和前景。

四、具体要求

1.要求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专任教师和带班辅导员老师担任班级学生的实践指导任务,制定实践项目设计方案,召开主题班会布置任务。

2.要求每位专业带教老师、带班辅导员设计一个小方案,担任班级部分学生的实践指导任务任务。

3.思政中心设计一个小方案,分头联系二级院系,以定点组织活动或分散活动的形式组织部分学生进行实施。

4.实践形式包括参观考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等,要求每位学生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报告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感受,制定出下学期技能学习的目标和素质提升目标及具体举措。

5.实践报告应图文并茂,主题要明确,观点要正确,条例要清晰,内容要完整,方法要合理,对相关问题有一定的思考,体会和收获全面深刻,不少于2000字。报告内必须插入围绕此次活动主题的照片至少3张。基本内容应包括:题目、时间、地点(场所)、实践活动的目的、实践活动的内容与过程、实践活动后的收获与体会等。

6.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前提下,创新实践方式,鼓励线上进行。

五、成绩管理与展示活动

1.“综合实践周”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籍管理。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档来记录成绩。对于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在周末或者小长假期间补做,并完成实践报告,批阅后按补考成绩录入。

“综合实践”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必须经过补做合格后才可获得学分。

对未按时交实践报告的学生,在成绩评定时给予成绩降等级处理。

2.指导教师批阅后及时将学生成绩填入《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定记录表》,并录入青果系统,完成《综合实践周学生成绩统计分析表》报教管办。

3.教管办将指导教师的《综合实践周学生成绩统计分析表》汇总后,做出本学院的《综合实践周学生成绩统计分析表》,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完成全校《综合实践周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汇总表》。

5.学生的综合实践展示活动内容包括优秀学生展示、优秀指导教师经验介绍、学院综合实践周工作总结等。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教务处参与。

六、时间安排与要求

第15周,二级学院/直属系召开落实综合实践周工作专题教师会议,明确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确认指导教师和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完成实践项目设计方案,经二级学院/直属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16周,指导教师召开学生专题会议,布置落实综合实践周活动的具体工作,指导学生做好实践活动计划。做到每位学生都清楚实践周活动的具体要求,实践报告撰写要求和上交的时间等。同时与学生要建立好通讯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2023年1月3日—1月13日(可延伸至寒假),由指导教师对学生选择实践项目进行指导,并指导学生写好实践报告。

学生正式返校后一周内,将实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

学生正式返校后两周内,指导教师完成实践报告批阅、成绩评定和录入系统、成绩统计分析工作,并报教务处。

学生正式返校后四周内,各学院完成推优工作,并将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完成展示活动,并将展示活动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学生综合实践周总结报告

附件2:关于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参考标准

附件3:综合实践周学生成绩统计表

附件4:综合实践周指导教师和指导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学 生 综 合 实 践 周 总 结 报 告

所在院系
班级
学生姓名
学号
活动时间2023 年 月 日— 月 日
实践活动报告题目
(实践活动报告内容应包括:题目、时间、地点(场所)、实践活动的目的、实践活动的内容与过程、实践活动后的收获与体会等) (不够写可以加页)
教师批阅意见: 成绩: 批阅教师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指导教师是学生实践报告的批阅与评分人,按以下要求完成批阅评分工作。

1.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档评定。

2.实践报告评分标准:

(1)凡是发现报告内容明显雷同,或明显抄袭的按不及格处理;凡未按时交报告者,可根据情况,按降一档成绩处理。

(2)合格:完成2000字、有场景照片,语句通顺,描述清楚;

(3)中等:在合格基础上,能够反应真实的实践活动过程,对问题解决提出自己的思路;

(4)良好:在中等基础上,具有真情实感,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思路比较可行。

(5)优秀:在良好基础上,体会较深,解决问题的方案具体可行并有创意。



附件3: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

综合实践周     级学生成绩统计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填表人:

项目应完成 人数实际完 成人数完成率 (%)优秀 人数优秀率 (%)良好 人数良好率 (%)中等 人数合格 人数不合格 人数不合格率(%)
实践 报告










1.说明未完成和不合格学生的原因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2.对综合实践周工作的改进建议: 指导教师或负责人: 2023年 月 日

注: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直属系分别完成此表。学院填写时去掉表上面的“专业”“班级”即可。  

附件4:

综合实践周指导教师和指导的学生名单



序号指导教师班级学生人数学生起止学号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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