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通知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 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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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6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特色发展要求,遵循“每年微调、三年修订”的循环改进机制,修订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全面育人”教育理念为指导,遵循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将职业技能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把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满足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的需求,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做好2023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使培养的学生更能够适应现代数字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做好企业人才需求调研

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面向各个相关利益方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理清相应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状况,了解企业职业岗位设置情况和有关典型工作任务及对技术技能人才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同类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情况、目前试行的专业教学标准使用情况。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现状和毕业生反映的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听取各方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建议等,为制订提供比较全面、客观的依据。

2.科学设置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设置原则上应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要求相衔接,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一般应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在注重新技术的融入,注重专业技能竞赛标准和职业证书标准的融合,对接职业岗位能力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课程体系,设定不少于3门10学分的数字化或智能化技术课程模块。

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各专业应实施校企共育课程,实现校企共建、共备、共授、共考。授课方式可以在三种方式中选一种:一是校企合授(企业教师完成30%-50%的课时);二是校企平行授课(共同备课,分别不同班级上课);三是企业教师独立完成授课(企业教师主讲、校内教师助课)。

每个专业至少有2门专业核心课程作为校企共育课,在课程中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不少于30%教学,从原课程的学时数中剥离出来。

4.梳理专业资格证书的情况,明确专业证书要求

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0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3号)等文件精神,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动态发展,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信息。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在调研同类型高校、市场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设定权威性、行业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做好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论证报告。

5.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生源(普高、中职、中高职贯通)和中外合作办学班、实验班、校企合作“订单班”,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或在同一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生源的实际需要,设定相应的教学模块。

6.学分控制

对学分的控制建议:“专业教育”学分为90-100,“专业拓展”学分为10-12,总学分150为宜。

7.其它相关要求

其它有关专业群建立共享资源平台、专业综合实训、课程思政与毕业要求等,按照《关于做好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三、审核评定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必须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2.二级学院领导要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同时,每个院系提交一份实施教学的保障说明(可包括教学、师资、设施、管理等方面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提供保障)。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各专业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二次报送教务处。

4.学校还将组织中期检查,对一学年后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总结与评估,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专业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时间安排

第7周(4月10日-14日),教务处下发《关于做好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第11周5月12日前,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和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统一上交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含附件1、2、3)、市场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论证报告、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确认的实施教学的保障说明。

第12-13周(5月15日-5月26日),学校组织方案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

第14周6月1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方案修改报送教务处。

第16周(6月12日-16日),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准予执行2023年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1: 2023级××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表

附件2: 2023级××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专业修订说明提纲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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