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决策机构、成员及其职务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25-10-28浏览次数:12

学校决策机构形式(董事会)

一、学校决策机构形式

按照《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章程》第四章相关条例规定: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举办者或其代表4人、社会人士2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1人、党组织书记1人。

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时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工作。

董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现任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长:钱  莹(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上海新世纪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  事:姚秀平(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校长)

           黄  正(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张  辉(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沈小平(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

          姚大伟(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

          林  君(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

          茅卉弦(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综合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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